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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队→娱乐圈paro,长篇正剧夹杂论坛体,会是个很长的故事。
cp是双花于远,主要人物还有唐昊,老林,楼总和叶。剧情不可避免的狗血遍地和虐,但一定会是HE。
这篇文章将出现很多的华语摇滚歌,人物属于虫爹,音乐属于才华横溢的中国摇滚人。
00
门铃响起,正窝在沙发上打游戏的青年一跃而起。
“好勒,等下。”穿着老头背心和大裤衩的张佳乐冲回卧室找了件粉色衬衫披上,然后踩着夹板拖鞋活力四射的冲向门口。他拉开门,以为是新叫的外卖,自然又亲切的笑容迎上,脱口而出的你好却凝固在了半空中。
门前的人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与张佳乐视线交触的那刻间微微一笑
——张新杰。
张新杰从内到外都散发着和摇滚格格不入的气场,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文质彬彬的青年却拥有娱乐圈里顶级的资源和与之相匹配的手段和眼光,而现在他站在了自己的面前……张佳乐不可能不知道张新杰此行的目的。
“唉——”张佳乐叹了口气,他甚至都没有想要让对方进门的打算。
“我不会再唱了。”
早就料到答案的张新杰没有丝毫惊讶,他从手里的公文包中取出一个黑色的信封。
“这是霸图送给你的一份礼物。”他说:“想不想加入我们,看过之后再说吧。”
张佳乐本不愿再接触任何圈子内的人事,但看着张新杰那副通情达理的模样,再拒绝就过分的矫情了。他点了点头,接下信封,而张新杰也颇有默契的选择不再纠缠。
阖上门后,张佳乐依靠在门上,伸手将额前散落的刘海别回耳后,长吁了一口气,打开了它。
那是一张照片。
照片里两名少年,一个人正靠在另一个少年的肩膀上安静的睡着。醒着的少年穿着干净的白色T恤衫,怀里抱着一把酒红色的吉他,认认真真看着镜头,眉眼间温和从容。
他们背后是模糊了的人群,照片最右方,则是大红色横幅的一角。镜头的焦点不在上面,白色的大号黑体字却若隐若现:2007年第十届敦煌摇滚音乐节闭幕式。
“十年了……”张佳乐喃喃自语。他修长的手指轻轻抚过照片上的人脸,眼底沉淀着点点温柔。
他从来不知道原来自己在睡着的时候,还被人拍下过一张这样的照片。张佳乐微微一笑,翻过照片,背后马克笔清晰签着两个人的名字,龙飞凤舞。
熟悉的笔迹和名字不自觉带起了张佳乐嘴角,唇边的笑容荡漾进心里,激荡起阵阵涟漪。
张佳乐、孙哲平。
百花缭乱,落花狼藉。
双花,然后被划掉。
百花。
回忆,如潮水般漫上张佳乐的心岸。
初遇篇·玛卡瑞纳
01
轰隆一声,雷鸣的巨响,嘈杂喧闹的周遭陡然静默。
不到一秒,方才空旷的舞台上登时噼里啪啦,炮仗响成一片,炸起白光,烟尘四溅,灼目的让台下的观众忍不住伸手挡住双眼。
一响和弦划破夕阳。
大舞台是阳关落日,身后是一片红色连绵的丹霞陡峻。烟雾之中,人影若现若隐——长发,长靴,沙漠一样的皮衣,酒红色的电吉他。接下来,一阵风扬起,吹散狼烟,只剩一人孤军,站在话筒之前,眼角一抹艳红眼影带起神色里致命的明艳。歌者还未开口,喝彩声与掌声提前点燃了舞台。
站在舞台上的,是十七岁的张佳乐,而十七岁的孙哲平,正在舞台下面注视着他。
他们的故事,要从最开始说起。
在远离市中心七十公里外的古董滩上,第十届敦煌摇滚音乐节已经唱了七天七夜。在此之前,孙哲平在北京的乐队因为高考问题大吵一架,原地解散。为了赶上音乐节的末班车,他临时入伙了一个叫“北京大叔”乐队。顾名思义,此乐队除了孙哲平这个不到20岁的小伙之外,全是40岁左右的大叔。
到了敦煌车站,一行人正好赶上闭幕式。一群大叔拖着箱子浩浩荡荡开着面包车来到现场,很快就吸引了主持人的注意。节目组给北京大叔开了绿灯,本来需要提前报名才能上台的他们,临时插队成了第一个。孙哲平跟在后面最后一个爬上舞台,在昏暗的角落摸索电源线,抬头一看,舞台下黑压压的一片已经吼出了彗星撞地球的气势。就在此时,头顶的聚光灯猛然亮起,顿时视野被淹没进一片绽白的光亮下,人群的身影与喧闹顷刻间与世隔绝。
孙哲平的刚刚沸腾的热血突然宁静下来。
手指轻触,琴弦震颤,然后是鼓声,歌声,贝斯声,接踵而至,风靡全场。
北京大叔们上世纪60年代的摇滚迪斯科收获了现场年轻人的追捧。虽然只合练过一次,但孙哲平技术经验老道,适应不同的演奏方式毫无压力。尽管技术上没有任何水土不服,但与这群疯狂大叔比起来,吉他小年轻的气场反倒略显拘谨。
大叔们各方各面都资质平庸,但胜在表现欲强。闭幕式因为他们迎来第一个小高潮。接近尾声,唱到亢奋之处时,乐队主唱突然大步一迈,豪迈地甩下T恤,光着膀子,走到键盘的话筒前,对着自己圆滚的啤酒肚一顿狂拍,吓得藏在最后的孙哲平一连弹错好几个音。如夏日西瓜般的饱满拍打声就是整个乐队羞耻的兴奋剂,之后,大家接二连三脱下衣服,狂拍着肚皮,场面既爆笑又疯狂。
最后,北京大叔们的目光齐刷刷的看着一旁早已石化的孙哲平,大脑一片空白的少年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下脱下穿在身上的衬衫,露出八块腹肌的好身材,然后无比尴尬随着节奏敲打着它们……
02
下场后,心愿已了的大叔们心满意足的准备回酒店,正准备叫上孙哲平时,却发现少年已消失不见。
孙哲平不告而别,背着他的tele重回了人群,远远站在最外围盯着舞台中央。
和那些玩摇滚如玩票的大叔们不同,孙哲平雄心勃勃。他看着人群为歌声而疯狂,听见在远处轰鸣的鼓声,滋生在血液之中的疯狂沸腾着,热浪传递着尖叫,心跳声震耳欲聋。
那一天,烈日西下,天色已晚,赤红色的夕阳渲染出了红色的天空,一名白衣黑裤少年身处狂外,却无比清醒与冷静。
他会唱一辈子,唱到喉咙嘶哑,唱到失声,唱到死,唱到地老天荒。
“哈啰,小哥。”
一个声音打断了孙哲平的思绪,他回头,看见一个男孩站在他身后。
“我刚刚看见你的表演了,酷~~”男孩在自己腹部附近指手画脚,然后心领神会的对着孙哲平眨了眨眼,竖起大拇指,看起来傻乎乎的。
孙哲平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和自己搭话的男生。年龄相仿,穿着黑色皮裤,亮皮长靴,墨绿色的T恤衫外面套着一个短款的皮外套。他留着酒红色的中长发,扎着小辫子,耳朵上还嵌着闪闪发亮的耳钉,打扮的花哨又风骚,但眉眼之间却透显出一股子清纯的干净,一双元气十足的桃花眼闪闪发亮的看着自己。
孙哲平一下子就误会了对方的来意,冷冷的说:
“我不是基佬。”
话音刚落,对面的人一拳砸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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